遊艇駕駛執照

· 航海知識

和汽車一樣,駕駛船隻必須持有合法的船隻駕駛執照(船牌)。

在澳門,要取得遊艇駕照,須在「海事及水務局」的航海學校完成有關課程,課程包含理論與操船實習,合格後再向該局申請駕照。一向以來,航海學校每年均會定期舉辦「水手級」及「沿岸船長級」的水上運動員課程,至於「遠洋船長級」的課程則不定期開課(約有十年未有開辦了),報讀者須按次序升級報讀。

持有「水手級」駕照,可以在日間駕駛長度不超過13米丶動力不超過235匹的遊艇,在離岸3浬航行;而持有「沿岸船長級」的駕照,可駕駛至長度24米的遊艇在離岸25浬航行,而其動力則並無限制,且可在夜間航行;至於擁有「遠洋船長級」的駕照,則可在不受限制的海域內航行。

在香港,並無強制報讀課程,任何人均可往「海事處」報名參加考試,通過後便能取得船牌。

香港的遊艇駕照主要有「二級遊艇操作員」和「一級遊艇操作員」。考取「二級牌」只要通過2個電腦試(不須操船試);而「一級牌」則須持有「二級牌」一年以上,並進行一次口試。取得「二級牌」可以操作50尺以下的遊艇,動力不限,而「一級牌」則可駕駛超過50尺的遊艇。